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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群讲座稿:《大学》072:治国章解(六)(2014.10.07)

2020-05-22   作者:赵宗来   来源:galaxy银河官网   点击: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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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《诗》云:“殷之未丧(桑去声)师,克(课)配上帝;仪{宜}监【鉴】于殷,峻命不易。”道得众则得国,失众则失国。

【1】文王修德达天道,然后能得天之命。己心民心无差异,然后天下可以平。

在说完“絜矩(协举)之道”以后,《大学》又接连三次引用《诗经》中的诗句,来具体说明“絜矩之道”如何施行。第三次引用的是:

“殷之未丧(桑去声)师,克(课)配上帝;仪监【鉴】于殷,峻命不易。”这是《诗经·大雅·文王》里的一段。

《毛诗正义》中的原文与此略有不同:“殷之未丧师,克配上帝。宜鉴于殷,骏命不易。”其中的“宜鉴”和“骏”不同,但不影响诗之义。

《毛诗序》说:“《文王》,文王受命作周也。”《毛诗诂训传》说:“受命,受天命而王(望)天下,制立周邦。”我们先来说说关于“文王受命”之事。

这里的“文王”,是指周文王。“受命”,是接受上天的任命和命令。任命是从职位而言,命令是从事业而言。

周文王是“受”谁之“命”?正常情况下,公卿大夫受君主之命,诸侯受天子之命,天子受天之命。下级无权任命上级。

周文王凭什么可以受天之命?因为周文王之仁心合于道心,上达天心,所以能遵行“上天好生之德”,这样才能成为“天之孝子”,才能以“好生之德”对待庶民。

亚圣孟子说:“天下有道,得其民,斯得天下矣。得其民有道,得其心,斯得民矣。得其心有道,所欲与之聚之,所恶勿施尔也。”此即“得民心者得天下。”

何以“得民心”?以民心为己心,然后能“得民心”。“己心”仍是易与“民心”相隔之心,惟有“己心”与“民心”全同,才能“得民心”。

何谓“得天下”?天之下、地之上谓之人间,能使人间之人知“人之正心”“好其所当好,恶其所当恶”,“天下”才是符合“人道”的“人间”。

周文王未成为“西伯侯”之前,只是“个人”;“个人”修心养性、践行仁义,而后可以成为“西伯侯”;其心上合天心,下合民心,然后“得天命”而成为“周文王”。

“王”,是以“人心”纵向通达“天地之心”、横向通达“庶民之心”的人,是以“人道”纵向而行“天地之道”、横向而行“人道”之人。

因此,并非只有在“王位”才能“明明德于天下”,“德”合于“道”,至少“德”合于“王”,纵然不在“王位”,同样可以“明明德于天下”。

同样道理,如果在“王位”之人没有“王”之“德”,其位难安;如果违背“天道”、“人道”,其位难保。

由此来说,“絜矩之道”固然是“人间之道”,但也可以上而作为“天地之道”;不遵“天地之道”,“人间之道”不足以完备;不行“人间之道”,不足以上达“天地之道”。

【2】夏桀商纣失本心,终究导致失臣民。商汤文王以德政,因此可以得民心。

所谓“殷之未丧师”,意思是说,在殷商还没有失去民众之时。“殷”是殷商,前期称为“殷”,后期称为“商”;“丧”是“失去已有的”;“师”是指“民众”。

《毛诗诂训传》说:“帝乙已【以】上也。”《毛诗郑笺》说:“殷自纣父(昼富)之前,未丧天下之时”。帝乙就是商纣的父亲。

与“丧”相对立的是“得”。商汤“得师”,因为夏桀“丧师”;周文王“得师”,因为商纣“丧师”。若无前者之“丧”,则无后者之“得”。

因此,夏桀“丧师”之前,商汤有德而“臣事于夏”;商纣“丧师”之前,周文王有德而“臣事于商”。有德者无所求于“得”,而在乎“民生”是否安宁。

同样道理,无德者力求于“得”,而不欲于“丧”,然而,“民生凋敝”,则虽不欲“丧”,却不可能不“丧”。亦即“四海困穷,天禄永终。”

“困穷”不一定是“贫弱”;纵然“富强”,也难免“困穷”。天下无道则庶民必受身心之困,人间不义则庶民必受无路之穷。

东汉末年的赵壹先生在《刺世疾邪赋》中说:“宁饥寒于尧舜之荒岁兮,不饱暖于当今之丰年。乘理虽死而非亡,违义虽生而匪【非】存。”

宁可在尧舜之荒年而忍受饥寒,却不愿意在当时的丰年吃饱穿暖,这是“刺世”之意;顺应正道则虽死而不亡,违背仁义则虽生如死,这是“疾邪”之意。

如亚圣孟子所说:“上无道揆(魁)也,下无法守也;朝(潮)不信道,工不信度;君子犯义,小人犯刑,国之所存者幸也。”

意思是说:君上无道可遵,下臣无法可守;朝廷不信道义,工匠不信尺度;官员见利忘义,庶民贪欲不顾刑罚,其国还能存而未亡,只不过是侥幸而已。

孟子又说:“城郭不完,兵甲不多,非国之灾也。田野不辟(僻),货财不聚,非国之害也。上无礼,下无学,贼民兴(星),丧(桑去声)无日矣。”

意思是说:地利、武力不可据,强大、富裕不可靠;如果在上者无礼,在下者不学正道,盗窃、欺诈之民日益增加,那就距离改朝换代没几天了。

道德礼义是什么?是人人内心之所“好”。如果不是情欲之偏,如果不是利害所致,人人都喜欢有道德之人,人人都喜欢有礼义之士。

与“未丧师”相对立的是“丧师”。“师”为什么可以解释为“众”?因为“师”的正体字写作“師”,其左半之义是四方环绕中间之高者,其右半之义为“匝(杂三声)”。

从环绕于四方者来说,则是“众多”之义;从四方所环绕者来说,则是“师父”之义;从维护此状者来说,则是“师旅”之义。

“丧师”解释为“丧众”,是失去环绕于四周之臣民。孔子说:“为(围)政以德,譬如北辰居其所,而众星共(拱)之。”

德者,是人得之于天的本心,无私、无偏、无染、无杂之心,此心与人人生来无不具备之心,因此,由此可以“同于民心”。

为何会失去臣民?心有私、有偏、有染、有杂,则不同于“本心”,也因此而不能“同于他人之心”,亦即所谓“离心离德”。

君与臣民“离心离德”,即使众人仍然环绕于四周,也好比是“身在曹营心在汉”。毕竟即使留得住人,却留不住人心。

所以,无论是环绕于四方的臣民是否离去,只要君与臣民“离心离德”,则其君虽一时在位而有权,终究难以安宁,更难以长久。

【3】克配意为皆能配,上帝可以指尧舜。德如尧舜可合道,未达亦不失臣民。

所谓“克配上帝”,意思是说,在商纣的父亲帝乙之前,各代的“天子”之德行都能够不失去臣民之心,都可以与上帝之德相匹配。

“克”是什么意思?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克,肩也。象屋下刻木之形。徐锴曰:‘肩,任也。负何(贺)之名也。与人肩膊之义通,能胜任此物谓之克。’”

既然直接用“肩”来解释“克”,为什么还要说“象屋下刻木之形”呢?段玉裁先生说:“上象屋,下象刻木录录形。木坚而安居屋下栔【契】刻之,能事之意也,相胜之意也。”

据此可以说,“克”字的本义是,在房屋下面,手拿坚硬的木头,在木头上刻下清晰可见的花纹。所谓“录录”,就是“历历在目”之意。

从这个意思引申出来的是,完全有能力做某件事,完全能够胜任某件事。然后,借用这个意思,用来表示“足以肩负起重任”之意。

“克配上帝”,也就是“足以于上帝之德相匹配”。那么,“上帝”是什么意思呢?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帝,谛也,王(望)天下之号也。”

《尚书正义》的《疏》解“帝尧”时说:“帝者,天之一名,所以名帝。帝者,谛也。言天当然无心,忘于物我,公平通远,举事审谛,故谓之帝也。五帝道同于此,亦能审谛,故取其名。”《白虎通》说:“德合天者称帝。”

据此,我们可以说,从德而言,天也可以叫做帝;从德合于天而言,人间天子德合于天者亦可以叫做帝,如尧舜。

为什么说商汤等殷商的天子,除了商纣之外,都足以“配上帝”呢?因为夏禹、商汤、周文王为“三王”,“王”之德合于尧舜二帝,而尧舜之德则上合于天。

所谓“上帝”,可以指上天,也可以指尧舜一样的“天子”。在这里,“克配上帝”应该是指“足以合于尧舜之德”。

德合于天,可以安民;德合于帝,可以保民;德不违于帝,可以不失民。是除了商纣之外的所有殷商天子都能够保民吗?当然不是。

《毛诗正义》的《疏》中说:“其实以前非无恶者”。可是,既然不是都能德合于帝,为何说“皆能配天而行”呢?我们需要从其“志”来看,不要仅仅从文字来看。

孟子说:“说诗者,不以文害辞,不以辞害志;以意逆志,是为得之。如以辞而已矣,《云汉》之诗曰:‘周余黎民,靡(迷)有孑遗(杰宜)。’信斯言也,是周无遗民也。”

“诗”本来是“言志”的,所以,在理解和解说《诗经》时,不能仅仅凭借文字而误解诗句之意,不能凭借诗句之意而不顾诗中之志。

怎么办呢?凭借诗句之意,上推诗中之志,这才是应有的做法。假如说仅仅凭借诗句之意来说,便是“以辞害志”了。

比如,《云汉》之中的有一句“周余黎民,靡有孑遗”,仅仅从诗句之意来说,就是从周朝衰亡之后,周朝的黎民就没有一个能存留下来。事实不可能如此。

此句所体现出来的“志”在于,周朝天子如果有德而合道,也就不会失去臣民之心,导致众叛亲离;天子、君主应该有德而合道,这样才能使臣民“像众星拱卫北辰一样”。

“殷之未桑师,克配上帝”,其“志”则在于天子、君主应该“克配上帝”,虽然未必能全部做到,只要能有此“志”,也不至于失去其臣民。

【4】以殷为镜为法度,可以称为法先王。规矩尧舜效文武,天下可平国可昌。

“仪监【鉴】于殷”,意思是说,至少应该把殷商兴亡作为镜子,像商汤那样德配上帝则能得臣民之心,不像商纣那样南辕北辙、背道而驰则能不失臣民之心。

这个解释,是根据《诗经》原文来说的。原文是“宜鉴于殷”,其中的“宜”是“应该”之义,“鉴”是“镜子”之义,直译出来,就是“应该把殷商当作镜子”。

如果按照《大学》所引诗句来解释,“仪”可以解释为“法度”、“法则”,“监”可以作为“鉴”的通假字,直译出来,就是“要把商纣之前的殷商天子作为法则、镜子”。

当然,如果从“仪”字之象来解,可以说“人之义”亦即“人之所宜”,由此而引申出“宜”之义,也未尝不可。

不过,“仪”之象也可以理解为“人之合于义者”,由此而引申出“法度”、“法度”之义。“礼仪”、“仪礼”便是用此义。

如果解“仪”为“宜”,那么,从“无不宜”来说,也就是“人之义”;从“无不宜之人”来说,也就是“人之合义者”。所以,两者之义可以互通。

前面的“殷之未丧师,克配上帝”,所说的是殷商“得师”和“有师”之“天子”,不包括“丧师”的商纣,因此,“仪{宜}监【鉴】于殷”,不是以商纣为镜子。

为何不以商纣为镜子?因为经典告诉我们的是应该如何有德、修德,而不应该是侧重于去看别人怎么失德、丧师。

有德而能修,则能成大德;仅求不失德,非“上达”之道。有德、修德,自然能“得师”;惟求不“丧师”,则尚有私心、私欲,是“患得患失”。

“王者”之心,不仅同于民心,而且同于千古帝王之心,通达于天地之心。要同于民心,也非无规矩可循,尧舜之道即是规矩,文武之道即可效法。

因此至圣孔子“祖述尧舜,宪章文武”,而后之儒者,则“游文于六经之中,留意于仁义之际,祖述尧舜,宪章文武,宗师仲尼”。(《汉书·艺文志·诸子略》)

亚圣孟子说:“欲为君,尽君道;欲为臣,尽臣道,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。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,不敬其君者也;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,贼其民者也。”

欲画方圆,不用规矩,而逞能任意,所画难以全方全圆;欲测方圆,不用规矩,而自定标准,所测未必是真方真圆。治国平天下,也是如此。

【5】既得敬天保民命,担当起来非易事。失道行恶则天夺,遵道大德方与之。

“峻命不易”,意思是说,要担当起上天所赋予的使命,以道安民、保民,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。乃至仅仅是不失去民心,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
“骏命不易”和“峻命不易”,其中的“骏”可以看作“峻”的通假字,《毛诗》和《四书章句集注》都把它解释为“大”,“峻命”所指的是“天之大命”。

至于其中的“不易”二字,却有两解。《毛诗诂训传》说:“不易,言甚难也。郑{玄}音‘亦’,言不可改易也。”

《四书章句集注》取《诂训传》之说,解为“言难保也”,我们上面所采用的也是此解。不过,《郑笺》说“天之大命,不可改易”,也可兼取。

孔颖达先生《疏》解释说:“言天下之大命不可改易者,谓天意善者与(宇)之,恶(饿)者去之。此命一定,终不变改也。”

正如周公所说:“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”因此,上天无私无偏,以道而行;有德而善者,可以赋予“敬天保民”之使命;即使身居“王位”者,若恶贯满盈就必然夺换其位。

从“担当起使命之艰难”来说,君子就不可不修德遵道,不可不心同于民心、天心,不可不遵循尧舜文武之规矩。

天地生人,不是为了使之奢侈享受而害人、害物、害天地。天地立君王,不是为了使之自享自乐、自私自利、误国误民、祸国殃民。

人心不正,则难免害己、害人、害物、害天地。身居“王位”之人,其心背道,其政教背道,纵然有一时之利,也终究难免误国误民、祸国殃民。

从“上天只把敬天保民之命赋予有德而善者“来说,君子就不可不遵道积德。亚圣孟子说:“得道者多助,失道者寡助。寡助之至,亲戚畔之;多助之至,天下顺之。”

《易经》之中有很多“吉凶”字辞,何谓“吉凶”呢?《周易·系辞传》说:“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。”所失所得的是什么呢?非财非位,而是道。得道则吉,失道必凶。

【6】君子修德而遵道,心同于人则众得。种因而后得其果,世上人人有其国。

宗圣曾子在引用了“殷之未丧师,克配上帝。仪监于殷,峻命不易”之后,说:“道得众则得国;失众则失国。”

这里所说的“道”,意思是“给我们所指明的正道是什么”。“得众则得国,失众则失国”,意思是“能得到众人之心则国可存,失去众人之心则国也失去。”

为什么用“道”字,而未用“曰”、“云”、“谓”?若泛泛而言,这四个字都是“说”的意思;若仔细辨别,则又各有不同。

“曰”是把内心之意表达出来,不一定必然有直接听讲之人;“云”是像天上之云可以下雨一样,自然而然,当时没有直接听讲之人。

“谓”是自己有所得而告诉具体的人、说具体的事,是直接告诉听讲之人;“道”是自身已经得道,而给人们指明具体可行之道。

既然已经指明正道,当然应该遵循其道,“勤而行之”。然而,事实上,无论何时何地,总会有真知真信者,有半知半信者,有不知不信者,因此得失大不相同。

真知所以真信,半知所以半信,不知所以不信。真信然后能遵而行之,半信然后取舍拼凑而自作聪明,不信然后离经叛道而误入歧途。

为何说“得众”、“失众”?因为是从“未丧师”而来。所谓“众”,是从“众人之身心”而言,而不是仅仅从“身”而言。能得众人之心,然后能得其身。

能得众人之心,不是使众人之身都为我所用。世人说“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”,从经典之义来说,心合于道,则无论身处何时何地,都是“同心同德”之人。

圣贤君子之道,绝非为了得众人之身心而遵道修德,而是遵道修德而后自然而然得以众人真心归往。以德诱人,不是真德;以利诱人,以力迫人,以诈骗人,是霸道。

为了“得众”,为了担心“失众”,而想方设法、千方百计,是“为果而种因”。“为果而种因”,不如“种因而得果”。

先说“得众”、“失众”,而后说“得国”、“失国”,正是“种因而得果”之道,也就是说,这里强调的是“得众”、“失众”,而不是侧重于“得国”、“失国”。

还要注意的是,如何理解这个“国”字。“国”固然有疆域之范围,但是,“国”不在疆域之大小,均谓之“国”。

“国”之正体字是“國”,而其本字则是“或”。“或”字之中,有“一”,有“口”,有“戈”。以“一”而保“口”、用“戈”,才是正道。

“一”者,道也;“口”者,人也;“戈”者,兵也。兵是为了保护人的,而不是伤害人的,因此须以道用兵,而不可穷兵黩武。

人有身心,人以人之正心而以其身行人之正事,才能合乎人道。因此,人之修身在于正其心,而政令教化不仅为了保人之身,更在于正人之心。.

人心不正,则其行近于禽兽而不自知;君子身居士、大夫、诸侯、天子之位,而不遵道修德,则其政教有违背规矩者而不自知。

所引之诗,说的是殷商之“天子”,其诗本来是对周朝之“天子”而言,应当说的是“天下”,曾子为何说是“国”呢?值得深思。

对士而言,其心所治者是其身,其身就如其心之国;对大夫而言,其心所治者是其采(菜)邑,其采邑就如其心之国;

对诸侯而言,其心所治者是其国,其国就是其心之国;对天子而言,其心所治者是天下人间,其责任是“协和万邦”,是“天下太平”,天下人间就是其心之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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