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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群讲座稿019:《召南·采蘋》(二)(2013.03.10)

2020-05-24   作者:赵宗来   来源:galaxy银河官网   点击:  

各位群友,晚上好!今天接着上周的内容,继续讲《诗经·召南·采蘋》,欢迎大家参与,一起学习华夏经典。

对刚开始参与的群友来说,有必要事先做一个说明。我在讲《诗经》的时候,是把《毛诗正义》作为依据,而不是按照现在流行的观点来讲;是把《诗经》当做“经”来讲,而不是当做现在所谓的“文学作品”来讲;不是为了讲《诗经》而讲,而是为了传统文化;不是为了让群友来欣赏,而是希望群友能纠正百余年来反传统导致的对中国文化的误解。

对我所讲得某些观点,有的群友可能会一时难以接受,甚至会很反感,我很理解,但不想辩论,更不想争论,我知道这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明白的,更不是能在短时间内可以完全改变的。如果群友对我所讲得观点有疑问,欢迎明德群的群友在讲座暂停、说开始提问的时候提出来;之平会客室的群友,请在九点半到十点之间提出来;济南大学读经班的群友,请在群里留言,以后我会抽时间答复。如果是要有意反驳、质问,请恕我不作回答;如果问题太大,请恕不便回答。

先谢谢各位群友了。下面,讲座正式开始。

4.从“蘋”字谈“宾服”:

“蘋”还有“宾服柔顺”之意。我们的依据是《毛诗正义》:“蘋之言宾。宾,服也,欲使妇人柔顺服从。”

“宾”是与“主”相比较而言的,夫妻既然是一家人,为什么还会区分为“宾主”呢?难道说丈夫要把妻子当作宾客对待吗?难道妻子就不是这个家的主人吗?

我们先从“一家之主”说起。以前,在灶神之位上往往要贴一副对联,上联是“上天言好事”,下联是“下界保平安”,横批是“一家之主”。这里所说的“一家之主”,是从“天人感应”的层次上来说的。

按照传统来说,一个家庭之中的“一家之主”是专指丈夫,而不是指夫妻双方。这是从单纯家人的层次上来说的,意味着夫妻双方有主有次,或者说有主要责任人,有次要责任人,责任分明。

具体说到教育孩子上来说,父母的心态和言行当然都对孩子起着很大的作用。当孩子有错误的时候,夫妻之间应该是相互配合,目的只有一个,就是使孩子能纠正错误。

夫妻在教育孩子的时候,往往是一个“唱红脸儿”——严,一个“唱白脸儿”——慈,最好的搭配是“夫严妻慈”。夫妻都唱白脸儿,使孩子失去家庭的温暖;夫妻都唱红脸儿,使孩子失去敬畏;“夫慈妻严”,往往留下后患。

在“反传统”的时代,我们否定了“丈夫”是“一家之主”的说法,而把丈夫叫做“男主人”,把妻子叫做“女主人”。

这么一来,夫妻可以“平起平坐”了,但是,谁也不必服从谁了,没有主宾和主次之分了,责任也不分明了。说起来好听,却可谓大乱之道,因为人人都做主,最终等于人人都不做主;因为人人都负责,最终等于人人都不负责。

南怀瑾先生说过,当初有一位叶德辉先生贴过一副对联:“男女平权,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;阴阳合历,你过你的年,我过我的年。”

大家都会说:“夫妻之间,谁说得有理就听谁的。”须知,这个道理,我们的祖先当然知道,圣人更清楚。不要认为只有我们才这么“聪明”。

可是,遇到“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”的时候怎么办?总不能不办了吧?总不能各按各的意思办吧?如果各按各的意思办,那还算是一家人吗?

“一家之主”的说法,要跟“相敬如宾”联系在一起来看。假如我们把“中国文化”的整体比作“七宝楼台”,那么,如果我们非要把各个方面都割裂开来去看,那真成了“碎拆下来,不成片段”了。须知,中国文化是“一以贯之”的整体。

我们再来说说“相敬如宾”。所谓“相”,就是“相互”的意思。因此,我们不能说只是丈夫把妻子当作“宾”对待,而是丈夫和妻子对待另一方,都是像对待贵宾一样。

有道德礼义,才叫“华夏”;中国必须是“礼仪之邦”,才配得上“华夏”这个称号。在“礼仪之邦”里,即使主人招待的是一般客人,也要彬彬有礼,对待贵宾就更不用说了。

所以,夫妻之间“相敬如宾”,意味着双方都谨慎恭敬地对待另一方,而不敢有丝毫怠慢之意。这是对夫妻双方来说的。

《采蘋》一诗,是写女子的,因此,《毛诗正义》所说的“宾服”,是指女子的“服从”。理解什么叫做“宾服”,是理解“服从”的关键所在。

按照“王道”来说,对有德有礼之人自然地信服、顺从。如果无德无礼,却凭借武力胁迫,或凭借计谋欺诈,或凭借色利诱惑,那么,就属于“霸道”的做法了,违背华夏传统。

从丈夫来说,能够对妻子以礼相待,敬之如宾,然后能赢得妻子的信服和顺从;从妻子来说,能够温柔有礼,对丈夫敬之如宾,然后能得到丈夫的爱护。

5.从“蘋”字谈“柔顺”:

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,如果德行不够,最好的解决方式,都是注重自身修养;遇到问题和争端的时候,从自身找原因;互相责备、埋怨,不仅于事无补,而且结果只能是雪上加霜。

《周易》中说:“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。”男子之道,在于阳刚、决断,而以柔情、和顺为点睛;女子之道,在于阴柔、顺从,而以刚健、忠贞为点睛。

天地之间,男女共同构成人类。因为同样是人,所以有相同之处;因为分别是男女,所以有不同之处。不注重相同之处,无法相互理解;不注重不同之处,必然导致混乱。

生为男子却不认同男子之道,生为女子却不认同女子之道,可谓阴阳错乱。因为阴阳错乱,从而导致了身心的困扰,这种身心困扰不是当事人自己造成的,却困扰这当事人,所以,其他人不能因此而对他们产生任何歧视,但是,也不应该将错就错地去鼓励。

对于这种阴阳错乱,当今流行的说法是具有“先天性”,这是不负责任的看法。当一个人的家人把男孩子从小就当作女孩子教养的时候,把女孩子从小就当作男孩子教养的时候,这种阴阳错乱也就必然会出现,只不过其程度不同而已。

对于已经形成阴阳错乱的人,当前流行的解决方式是将错就错,认可男男成婚、女女成婚,以及采用人为的方式改变外在形体而顺从已经错乱了的内心。

这种解决方式,在有意无意地鼓励着阴阳错乱的现象继续产生,不仅治标不治本,而且对于已经有阴阳错乱的身心困扰者来说,既害了他们的终生,也害了他们的子孙后代。

再回到夫妻关系上来说,丈夫不能刚健,缺乏决断力,很容易失去妻子和儿女的敬重;妻子不能温柔体贴、顺从慈善,很容易失去丈夫和儿女的亲爱。

当男子不像男子的时候,失去的是赢得女子敬重的条件;当女子不像女子的时候,失去的是得到男子喜爱的条件。

一个丈夫得不到妻子敬重、妻子得不到丈夫喜爱的家庭,难以长久和睦;一个男子不能刚健有为、女子不能温柔和顺的国家,难以长久安定。最终结果,只能是人人失望。

从修养来说,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,修养都是自身的事。丈夫的刚健,不以妻子的柔顺为前提条件;妻子的柔顺,不以丈夫的刚健为前提条件。

换句话说,丈夫不能因为妻子不好,就自己也不往好处走;妻子不能因为丈夫不好,就自己也破罐子破摔。当夫妻双方之中有一方靠不住的时候,维护和改善这个家庭,就看其中能靠得住的那一方了。

6.关于“藻”和“萍”:

此诗的题目中涉及到了“蘋”,诗歌正文的第一章涉及到了“藻”,全诗都没有涉及到“萍”。关于“蘋”字的象征意义,我们前面已经说了不少,在这里,我们来说说“藻”和“萍”这两个字的象征意义。

《毛诗正义》说:“藻之言澡。澡,浴也,欲使妇人自絜(洁)清。故云‘妇人之行尚柔顺, 自絜清,故取名以为戒。’”

这段话很好理解,意思是说,“藻”的象征意义就像“洗澡”一样,只不过所说的不仅仅是清除身体上的污垢,而且包括清除内心的污垢。

无论男女,在举行祭祀之前,都要斋戒沐浴,这是为了清除身体上的污垢和秽气,同时也是清除内心污垢的外在表现形式。

祭祀前的斋戒沐浴时极为重要,这是诚心和敬意的体现。我们从《易经》的卦爻辞来加以说明。《周易·观(guan4)卦》的卦辞说:“观,盥而不荐,有孚顒(yong2)若。”

“观”作为卦名,有两个读音、两个涵义。“一是自上示下,上边做出个样子给下边看,有如宫阙楼观,是让人们仰望的。卦辞取的就是这个意义。这个观字读去声。

二是自下观上,下边观看下边作出的样子。或者上边观看下边的问题,六爻取的就是这个意义。这个观字读平声。”(金景芳、吕绍纲《周易全解》,第166页)

因此,观卦首先要有“示范”的意思,其次要有“观察”的意思。所谓“盥而不荐,有孚顒若”,所指的就是要在还没有献酒食之前先把手洗净,心怀十分的诚敬。

假如此时只有外在的形式,就连洗手也只是敷衍了事,却没有十分的诚敬,那么,整个祭祀过程也就只是虚假的敷衍了。洗手这么一个简单的小事,对于祭祀尚且如此重要,更何况是斋戒沐浴呢?

另外,我们从普通的家庭生活来说,家人穿、吃饭是否洁净,环境是否整洁,现在人一般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事情,但是,事实上,如果丈夫和孩子的衣服不整洁,人们往往一般都会私下认为主要是妻子的问题。

不管这么说大家是否同意,即使是女子本人,讲究卫生比男子更重要一些。男子当然也要讲究卫生,但是,如果一个男人过分讲究干净,那么,男子汉气概会受到影响,脏活儿、累活儿谁来干?当兵打仗、摸爬滚打的事谁来干?

当然,无论男女,清洁卫生都是应该的,可是,女子应以注重清洁为主,男子则应以不怕脏不怕累为主。这是关系到家庭之事,也是关系到国家民族之事。

所谓清除内心污垢,是什么意思?有诚敬之意而已。按照《大学》中对“诚意”的说法,也就是“毋(无)自欺”。意思是说,不要自己欺骗自己的良心。

所谓良心,只要是人就都是生来就有的,不需要通过学习而得到。可是,一旦我们有了私心杂念,一旦有了欲望,我们的良心也就被蒙蔽住了。

人们常常认为是被别人蒙蔽了,其实,是人自己不知道用礼义自我节制,才导致私心杂念和欲望泛滥成灾,这样一来,才导致良心的自我蒙蔽。这个过程也就是“自欺欺人”,与“掩耳盗铃”没什么区别。

怎么样才算是“毋自欺”呢?《大学》里说:“如恶(物)恶(饿)臭(秀),如好(浩)好(郝)色”。

只要我们的鼻子一接触到不好的气味儿,我们便会不自觉地皱起眉头,这是自然而然的反应,不需要任何思考;

只要我们的眼睛看到美好的东西,我们便会不自觉地会产生喜爱的念头,这也是自然而然的反应,不需要任何理论。

我们不能只希望我们周围的人都是真诚善良,而自己却只想着从他们身上得到好处,这样,如果我们还要再去赞美这些真诚善良的人,那也是一种自私自利,假如说得严重一点,那就是“捧杀人”。

接下来,我们再顺便简单说说“萍”字。萍者,平也。水不平静,浮萍难生;死水腐臭,浮萍难久。浮萍虽然有根,却并不固定;虽然流动,却能无处不生。

一般来说,男子取名很少使用这个“萍”字,女子取名却用这个字比较多,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,都应该至少有两方面的含义。

第一,希望孩子自身有平静的生活,也能使家庭生活平静;第二,希望孩子无论生活在哪里,都能生活得很好。

三、《诗序》讲解:

诗序:“采蘋,大夫妻能循法度也。能循法度,则可以承先祖、共祭祀矣。”

1.关于“循法度”与“规矩”:

《采蘋》这首诗,所写的是大夫的妻子的所作所为。所谓“能循法度”,意思是能够遵循法则和规矩。那么,是什么法则和规矩呢?我们根据《毛诗正义》来解释。

大夫之妻能遵循法度,不是临时的,而是出嫁之前所学的。所谓“循”,意味着“法度”是早已有的“规矩”;“循法度”,也就是“循规蹈矩”。

如今,“循规蹈矩”已经被变成了一个贬义词,这一方面与“规矩”已经被破坏、篡改的不成“规矩”有关,另一方面也与我们要倡导的“反传统”、“创新”、“摸着石头过河”有更直接的关系。

须知,规矩是用来画方圆、测方圆的工具,作为一种工具,它们的样式和原理可以“创新”,但是,更亮方圆的标准却变不了。

如今,当我们凭借自己的“肉眼凡心”去看的时候,觉得西方的“方圆”是最符合“标准”的,相当于看着“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月亮圆”。

于是,认为中国两千多年来历史之中所使用的“规矩”不符合这个“标准”了,进而认为圣人当初所定的“规矩”也不符合这个“标准”了,因此,中国文化的一切一切都“玉石俱焚”了,“西化”的历程开始了。

所谓“工业化”、“现代化”、“城市化”,无非也就是“西方化”;即使是根据“马列主义”而建设“社会主义”、“共产主义”,也未尝不可以说就是放弃圣人所定的“规矩”,而采用了德国的马克思主义、前苏联的列宁主义作为“规矩”,自己摸索着创造出一种“工具”,然后来画中国的“方圆”。

孟子说:“离娄之明,公输子之巧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员。师旷之聪,不以六律,不能正五音。尧舜之道,不以仁政,不能平治天下。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,不可法于后世者,不行先王之道也。故曰:徒善不足以为政,徒法不能以自行。”

又说:“规矩,方员之至也。圣人,人伦之至也。欲为君,尽君道;欲为臣,尽臣道,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。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,不敬其君者也;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,贼其民者也。”

做人有做人的规矩,治国有治国的规矩。如果不能循规蹈矩地做人,好比是拿自己的一生做试验;如果不能循规蹈矩地治国,好比是拿国家和百姓做试验。

如果说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”,那么,必然导致“成者王侯败者贼”,必然导致“以成败论英雄”。

“成败”固然重要,但是,“道义”更加重要。所谓“杀身成仁”、“舍生取义”、“宁为玉碎不为瓦全”,都是这个道理。

我们学习经典,便是在学习圣人制订的“规矩”,从而遵循这些规矩,由此去完善我们的人性,由此去达到国泰民安。

2.关于成人礼:

男子的成人礼,叫做“冠(贯)礼”,女子的成人礼,叫做“笄(机)礼”。作为“礼经”的《仪礼》,第一篇就是《士冠礼》,可见其重要。

成人礼仪式,关系到“华夏衣冠(关)”的问题。在这个仪式过程中,要给少男、少女改穿汉服之中的礼服,把原来扎成“总角”(在脑后扎成两个小辫子)的头发盘到头顶,并用簪子固定住;

然后,给少男戴上“冠”(关),“冠”也就是体现华夏文化、体现不同职责的“礼帽”;给少女的头发加上“笄”,“笄”也就是体现华夏文化、体现不同职责的“首饰”。

冠礼和笄礼,都有“三加”仪式,也就是要把所穿得礼服和冠笄更换三次,一次比一次的级别更高,意味着责任的提升、德行的加强。

虽然男女的“成人礼”仪式有所不同,但是,两者之间却有共同点,亦即都是为了通过礼仪形式,使少男少女意识到自己要从孩童成为一个成年人了,应该从此开始学习着如何担当起成年人的责任了,要从依靠父母转变为父母的依靠了。

《礼记·冠义》中说:“成人之者,将责成人礼焉也。责成人礼焉者,将责为人子、为人弟、为人臣、为人少者之礼行焉。将责四者之行于人,其礼可不重与?”

意思是说,使冠者成为成年人的目的,是要冠者根据成人之礼去担当起自己的责任。所谓要冠者根据成人之礼去担当起自己的责任,就是要冠者担当起做儿子、做兄弟、做臣子、做年轻人的责任,按照礼仪去做事。将要使冠者担当起这四方面的责任去对待别人,这种礼仪能不重视吗?

又说:“古者冠礼,筮(是)日筮宾,所以敬冠事。敬冠事,所以重礼。重礼,所以为国本也。”

意思是说,自古以来的冠礼,要先用蓍草算卦的方式确定举行冠礼的日期和所请的主宾,用来显示出对冠礼之事的恭敬之意。对冠礼之事的恭敬,用来显示对礼的重视。重视礼义,是用来治理国家的根本。

冠礼和笄礼的象征意义,都是表示已经成年,开始从当初依赖父母开始转向担当人生和社会责任。

《礼记·曲礼》中说:“男子二十冠而字”,传统上以男子二十岁、女子十六岁为成年年龄,因此,都是十五岁后行成人礼,最迟二十岁。当前,可以考虑十五岁之后、二十岁之前举行,最好是在十八岁举行。不提倡二十岁之后举行。

中国传统的成人礼以及“华夏衣冠”,因为清代的满族强制施行“剃发易服令”,伴随着血雨腥风而被迫中断,使我们这个自古以来的“衣冠上国”、“礼仪之邦”名不副实了,所幸的是,最近十几年才开始重新在中华大地上出现。

因为“反传统”的影响既深且广,积重难返,所以,当前能接受成人礼的国人还比较少。不过,我们有理由相信,随着国人对传统的误解逐渐澄清,随着国人对传统的学习和了解逐渐增加,成人礼也必然会被越来越多的国人所接受。

3.关于女子“许嫁”:

女子虚岁十五,叫做“及笄(机)之年”。十五岁之后,到二十岁,都可以“许嫁”。

“许嫁”,大体上相当于“订婚”,也就是说,从女儿十五岁开始,父母可以在男方父母派遣来媒妁的时候,为女儿选择夫婿,确定是否订婚。

订婚之后,并非马上就结婚,按照礼义,二十岁出嫁为好;一旦订婚,就不能再轻易改动。退婚是相当重大的事情,如果是因为嫌贫爱富而退婚,无论是男女,都属于不为人所齿的做法。

古代涉及到婚嫁的小说、喜剧之中,女主角往往都是“年方二八”,也就是“十六岁”。十六岁的女子,正是已经可以许嫁而尚未出嫁的时候。

不过,小说、喜剧这种世俗作品之中,一般是写少男、少女私自相互接触,然后私定终身,由此而生出事端,展开令人“动情”的曲折故事。这是违背礼义之举。

许嫁,必须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,即使是少男、少女之间已经相互认识,相互爱慕,也要经过父母的同意,通过男方父母派遣来的媒妁来“许嫁”,男女当事人都不应该私自决定婚嫁之事。

这种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的做法,是为了避免或减少婚姻的悲剧发生。可是,中国古代的世俗小说、喜剧之中专门喜欢写“婚姻的悲剧”,而且是以少男、少女为主角,而且把他们作为正面人物,父母以及媒妁往往被写成配角乃至反面人物,因此,这类东西,在中国古代是“不登大雅之堂”的东西。

近百年来,我们就是在大力反对和批判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,而大力提倡“自由恋爱”,因此而歪曲“礼教”,并且竭力批判“封建婚姻制度”。欧风美雨百余年,华夏礼教受摧残。古云三人可成虎,众醉难信醒者言。

舆论已经成为普遍流行的风气,因此,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在今日的中国人心目之中,已经成为冤枉的众矢之的。可是,即使是在外国,不是也有“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是不幸福的”这种说法吗?

如果是十五岁“许嫁”,那么,就在十五岁的时候举行“笄礼”;如果十五岁没有“许嫁”,那么,要到二十岁举行“笄礼”。

《黄帝内经》中说:“女子七岁,肾气盛,齿更发长;二七(十四岁)而天癸(月经)至,任脉通,太冲脉盛,月事(月经)以时下,故有子(可以怀孕生子);三七(二十一岁),肾气平均,故真牙生而长极;四七(二十八岁),筋骨坚,发长极,身体盛壮;五七(三十五岁),阳明脉衰,面始焦,发始堕;六七(四十二岁),三阳脉衰于上,面皆焦,发始白;七七(四十九岁),任脉虚,太冲脉衰少,天癸竭,地道不通,故形坏而无子也。”

因为女子十四岁“天癸至”,所以,十五岁举行笄礼而可以许嫁;因为二十一岁“肾气平均”,所以,所以是女子出嫁、怀孕生子的最佳年龄;因为四十九岁“天癸竭”,所以,失去生育能力。

又说:“丈夫八岁,肾气实,发长齿更;二八(十六岁),肾气盛,天癸(精液)至,精气溢写,阴阳和,故能有子;三八(二十四岁),肾气平均,筋骨劲强,故真牙生而长极;四八(三十二岁),筋骨隆盛,肌肉满壮;五八(四十岁),肾气衰,发堕齿槁;六八(四十八岁),阳气衰竭于上,面焦,发鬓颁白;七八(五十六岁),肝气衰,筋不能动,天癸竭,精少,肾藏衰,形体皆极;八八(六十四岁),则齿发去。”

因为男子比女子的“天癸”晚两年,再考虑到“三十而立”等方面,所以,女子十五岁可以许嫁,男子十八岁可以定亲;女子二十岁、男子三十岁,是最佳的婚嫁年龄。

4.关于“易子而教”:

少男少女都需要学习法度,所不同的是,少男是离开父母而去跟随师傅学习,少女是在父母家中请来师傅教导。女子学习法度,是从十岁开始,而不是等到十五岁才开始。

如何学习呢?按照《礼记·内则》所载,女子从十岁开始,到二十岁之前,在自己家里,有专门的“姆”、“嫫”来教育,而不是由父母亲自教育。

《孟子》中说:“古者易子而教之,父子之间不责善,责善则离,离则不祥莫大焉。”意思是说,古代的时候是换别人来教育子女,父子之间不因为善不善而互相责备,一旦以善不善而相互责备就会造成心情背离,一旦造成心情背离,没有比这种不祥更大的。

为什么父母不应该亲自教育子女呢?因为从情势上来说,父母亲自教育孩子儿成为君子,那是行不通的。

为什么行不通呢?教育子女当然要用正道进行教育,然而,当父母教育子女的时候,如果所教得正道,而子女却不能按正道去做,父母就可能因此而愤怒。

当父母发怒的时候,就反而成为父子之间的相互伤害,或者说反而像夷狄一样了,因为夷狄的做法,就是用放任情感而用武力。这是父子之间造成相互的伤害的做法。

为什么说这样会造成父子之间相互伤害呢?因为子女会说,父母让我行得正、做得端,你们自己都没有做到十全十美,凭什么要求我呢?这样一来,父子之间就形成了对抗心态。

父母与子女之间是用亲情和恩情而相互关联在一起,所以,最不能伤害的是父子之间的这种亲情和恩情。

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,所以,古人都是把自己的子女请别人来教育,而不自己去亲自教育,让儿子离开父母去拜师,让女儿跟随姆嫫去学习。

那么,父母于子女之间应该怎么办?父子之间不要因为善或者不善而互相责备,一旦以善不善而相互责备,就会造成亲情受伤。

一旦父子之间失去了亲情,往好处说,父子关系就变成了师徒关系、朋友关系了;往坏处说,父子关系甚至可以变成形同陌路,或者反目成仇。没有比这种不祥更大的。

毕竟这是破坏了父子之间最重要的亲情和恩情,可以说是最重的伤害了,也就意味着家庭从此而失去平静和安宁。

那么,是不是父母对子女的不善不正就不管不顾了呢?当然不是。以善道相劝勉,是朋友之间的相处之道,但不适合于父子之间。

父亲对子女首先要以自身的端正感化子女,其次是用情感和道理告诫子女;一旦父母有错误和不足,子女更要真诚而耐心地劝说,绝不可盛气凌人、理直气壮地对待父母。

5.如何为女儿选择“女师”?

教育女子的人,叫做“姆”,也就是“女师”。“女师”由什么人来担当呢?郑玄说,如果一个妇女五十岁了还没有孩子,又因此而被丈夫休了,不再改嫁,就可以担任“女师”,教给女子“妇道”,相当于“乳母”。

这是历史上曾经有的做法,其好处在于使被休的妇女因为有女弟子,从而晚年能得到赡养。从《仪礼·昏礼》来看,女子出嫁的时候,“嫫姆”是要跟随着出嫁并且作为礼仪指导的,女弟子要终生尊敬她的老师。

可是,经典之中没有说过五十岁的妇女没有孩子就被休的说法,因此,如今可以选择德行好,而且年长的妇女,作为女儿的“女师”。

“女师”要德行好,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可说的。为什么要年长呢?难道同龄人不是更好吗?老师比弟子年长,才可以是师徒关系;如果是同龄人,那么,只能是朋友或同学关系。弟子学习,需要师父,也需要朋友(同学),但是,朋友不能代替师父。

师徒有师徒之道,朋友有朋友之道,两者不可混淆,更不可替代。所谓“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”,说的不是“终生之师”,而是“一时之师”、“一字之师”之类。

“老师”二字连在一起,其中是有深意的。孟子说:“庠(祥)者养也,校者教(叫)也,序者射也。夏曰校,殷曰序,周曰庠,学则三代共之,皆所以明人伦也。”

“庠”为什么和“养”联系在一起呢?因为国家设“庠”,是为了“养”国内的老人。是不是国内所有的老人呢?当然不是。必须是德高望重的老人。

如何“养”呢?不是仅仅“赡养”、“奉养”,而且还要“君臣敬之,士民尊之”。使德高望重的老年人为师,然后能垂范于天下,所以说“学高为师,身正是范”。“老师”不“老”,“师道”不“尊”;“师道”不“尊”,“教”、“学”都会受损。

周朝设立“庠”,是以老者为师,与“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”有相通之处。但是,在“学校”之中,“老”字不是非要年老不可,可以从“老成”来理解。

自身不明道,自身所学不高,自身所行不正,不可能算是“老成”,让这种“不老成”的人作为“师”,那么,不仅不足以“传道、授业、解惑”,而且会以讹传讹、误导学生,最多也只是说师生一起“摸着石头过河”,从而使学生成为老师的试验品。

为什么教女儿要请妇女作为老师呢?因为这里所要教的是“明人伦”,而不是只教知识和技能。虽然男女在“人伦”上有相同相通之处,但是,毕竟男女有别,职责与使命不同,这是男女分别立教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
不重视男女的相同之处,违背“乐(月)”的和谐原则;不重视男女的不同之处,违背“礼”的秩序原则。所以,“反传统”就是要用“男女平等”取代“乐”的原则,用批判“封建礼教”来破坏“礼”的原则。

《牡丹亭》里面,杜宝给自己的女儿杜丽娘所请的师父,是年老的男人陈最良,固然可以泛教男女相同之礼,却无法专教女子特别之事。

如今,家长为孩子请“家教”,目的一般都是为了学习知识技能,更确切地说是为了升学考试,在此情况下,所请的“家教”可以是年老的,可以是年长的,但最好不要为儿子请同龄的女子,不要为女儿请同龄的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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