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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群讲座稿232讲:《诗经·豳(音宾)风·七月》(五)(2017.07.09)

2020-08-04   作者:   来源:   点击:  

第二三二讲:QQ群讲座稿:《诗经·豳(音宾)风·七月(五)(2017.07.09

【学友好!济南大学赵宗来敬礼!今日有244群。近两周因特殊原因,宗来所发文字无法显示于各群,今日方才解决。此是补昨晚之内容;为免于扰乱群友,故一次贴出。此文是宗来自学所撰,亲手逐群贴文;所至之群,必是应邀;若有垂询,敬请小窗留言待答,群中不答。宗来学习《诗经》,惟据《毛诗诂训传》与《诗序》,不敢妄解。文稿皆在121893048空间日志,任凭阅览、转贴。愿学者欢迎,不愿者请自便。此后,若非特殊情况,不再接受加群邀请。】

七、《七月》第四章讲解:

第四章原文:“四月秀葽(音腰),五月鸣蜩(音条)。八月其获,十月陨蘀(音允唾)。一之日于貉(音合),取彼狐貍,为(音位)公子裘。二之日其同,载(音在)缵(音钻三声)武功,言私其豵(音宗),献豜(音兼)于公。”

【1】“四月秀葽(音腰),五月鸣蜩(音条)”,《毛传》注:“不荣而实曰秀。葽,葽草也。蜩,螗也。”草本之花为荣,木本之花为华。不开花而结籽,谓之秀;开花而不结籽,谓之英。葽为草之名,或以为是王萯(音复)、苦菜、狗尾草,未确;蜩即蝉。

何以言“四月秀葽”?据周朝历法,以“一之日(十一月)”为一岁之始,亦是草木孕育之始;“三之日(正月)”为草木萌生之始;“四月”则是草木成熟之始。总之,“十一月”是“一阳来复”之时,草木趋于生;“四月”是“一阴初始”之时,草木趋于成。

草木于四月虽趋于成,终究尚未成。草木趋于成,始于开花,终乎结籽成实。何以用“秀”字?所重不在于是否有绚丽之花,而重在有丰硕之籽实也。固然,草木之能周而复始、生生不已,可以凭借其根,可以凭借其枝,但籽实尤其重要。

籽实,不仅关乎繁衍,且有其他之用。西周初立,草木既已开花结籽,然而,籽实尚未丰硕,甚至尚且未必能成熟,不可不尽心呵护。管叔、蔡叔所造之流言,或如骤雨、冰雹,倘若不能及时阻止、防备,则花果枝叶必遭摧残。

葽,固然是草之名。然而,何以用此名而不用其它之名?盖以此而喻“腰”也。人体以“腰”分为上体、下体;周历一岁以“四月”分为上半年、下半年;草木以“四月”分为生长、成熟;周朝之此时则犹如承前启后之关键也。

阴气始于四月,阳极而阴生矣;至于五月,则一阴始生而渐强,然而阳气尚盛。一阴既生,则蜩应其气而鸣。何以称之为“蜩”?“蜩,从虫,周声。”周者,周朝之周也,加“仌(音冰)”则为“凋”,凋零也;加“彡(音山)”则为“彫”,文采也。

倘若管蔡之乱成,则周朝如草木之凋零;若能以仁义礼乐治理,则周朝能如松柏之后彫。孔子曰:“岁寒,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。”小人之德如杂草,君子之德如松柏;平时,君子与小人难以分辨,但在患难之际则君子之德必显,如岁寒时之杂草与松柏。

【2】“八月其获,十月陨蘀(音允唾)”,《毛传》注:“获,禾可获也。陨,坠。萚,落也。”据此,此二句之义为:至于夏历八月,阴盛而物成,五谷可以收获矣;至于夏历十月,阴极而生机敛藏,草木之叶尽落矣。

由“四月、五月”忽而跳至“八月、十月”,何也?是从“趋于成”而至“终于成”也。未言“六月、七月”,是“有始”而后能“有终”,是“慎始”而后能“成终”也。《大学》曰:“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,知所先后,则近道矣。”

“四月秀葽”,是草类趋于成,亦是五谷趋于成之时。然而,若在天地之中,草类生长茂盛,则“八月”所“获”者必然草籽多于谷物,是故,旷野之草不可除,田间之草不可不除也。草盛必致豆苗稀,倘若不及时除草,豆必减产乃至绝产。

“五月鸣蜩”,是阴气乍来之时;蜩鸣而人不知准备御寒之物,至于“十月”,则如寒蝉凄切而终至于堕地而死,或五谷如杂草虽结籽而散落难收。“陨”,若言寒蝉堕地;“蘀”,若言草籽散落于地。“蜩”惟顺时,人须应时;“葽”可散落,谷须收获。

周朝之立,在于由后稷之后历代先公修养期德、仁政爱民,方有周文王“得天之命”;周武王继父祖之志而成父祖之事,至于周成王,只是“初成”之时,若要国泰民安、长治久安,须知“天之历数在尔躬,允执其中!四海困穷,天禄永终”。

【3】“一之日于貉(音合),取彼狐貍,为(音位)公子裘。”《毛传》注:“于貉,谓取狐狸皮也。狐貉之厚以居,孟冬天子始裘。”十月为孟冬,“一之日(十一月)”为仲冬,“二之日(十二月)”为季冬。意谓十一月猎取貉、狐狸,用其皮为公子制作裘衣。

“于”与“取”,皆有“猎取”之义。“貉”之形与“狐狸”相似,其皮毛优于狐狸。“公子”,本指诸侯之子。诸侯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,公为最高。《说文解字注》曰:“公,平分也。从八厶。八厶、背私也。今本从八从厶。凡此等从字皆浅人所增。八犹背也。”

“八厶”毕竟不是“背私”,《韩非子》“背厶为公”之言,盖非圣贤君子之道,何也?“背厶为公”是将“公”与“厶”看作对立之两者,亦即“有公则无私”、“有私则无公”,此与“平分”之义不合。“平分”者,“各得其所应得”,且“应得者无不得”也。

诸侯能有“公平”之政教,然后“公子”能得到“公平”之教导。其实,诗中所谓“公子”,亦可以理解为“诸侯”。诸侯能“公平”,然后“国人”、“国民”能拥戴之。是故,若诸侯能得民心,则“为公子裘”乃是庶民心甘情愿;若诸侯不得民心,则是被迫。

为何“为公子裘”?庶民之青壮者须能保暖,庶民之老者须衣帛,而国之君臣则须衣裘。君臣有道而爱民,则其衣裘并非追求享乐、华丽、特权,而是邦国之威仪、君臣民之礼、国人之愿望。君臣有道而爱民,亦必用其心于百姓之保暖。

【4】“二之日其同,载(音在)缵(音钻三声)武功,言私其豵(音宗),献豜(音兼)于公”,《毛传》注:“缵,继。功,事也。豕一岁曰豵,三岁曰豜。大兽公之,小兽私之。”然而,《毛传》未解“二之日其同”为何义。

“二之日”为夏历十二月,“其同”谓聚合国中丁壮之人。为何聚合之?“载缵武功”也。“载”者,“则”也;“缵”者,“继‘一之日于貉,取彼狐狸’之后”也;“武功”者,“习武之事”也。猎取貉与狐狸,是个人行为,目的在于取其皮,亦有习武之用。

“载缵武功”,则是集体行为,目的在于习练武艺,有所猎获亦有实用之效。何以于“二之日”?此是农事之闲暇,不扰农时也。何以习武?可以有兵而百年不用,却不可一日不预备之;干戈不可由我而兴,不可不防暴民作乱、外来侵扰也。

“言私其豵,献豜于公”者,使“我”将所猎获之一岁小野猪归私家所有,而将三岁大野猪归公。为何小猎物可以私有,而大猎物则归公?盖其猎物乃是习武所得,而非一同狩猎所得;其归私有或归公,盖非狩猎者自定,必有制度。归私如奖励,归公则为祭祀、待宾、君用。

【今晚讲学已毕。多谢诸友。若有垂询,敬请小窗留言直说,所答仅供参考。谢绝闲聊与争辩,无礼不答。若贵群不想继续敬请告知,宗来将立即退出。若有愿转贴、转播者,悉听尊便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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